摘要
流动资金归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后,我们对企业普遍地进行了流动资金计划占用额的核定工作。但是,核定的流资计划占用额究竟是不是必贷额?在此额度内的贷款能不能一次或分次发放给企业?这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我们核定流动资金计划占用额,是一定时期内(一年)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平均占用数。对于一个企业作为全年平均来讲,是流动资金占用的最高限额,这和过去的流动资金定额有着本质的区别。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1984年第10期55-56,共2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