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建设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建行贷款,是我国基本建设体制上的一项重大改革,符合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的客观规律,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本文拟就如何放好基本建设贷款、支持大型项目建设和如何完善基建贷款制度问题作一探讨。一、发放基建贷款是提高投资效果的有效办法。从平顶山市的情况看,自1980年至1983年底,建设银行已对五个大型基建项目发放基本建设贷款45,458万元,有三个项目已建成投产,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1984年第2期20-23,共4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