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贷款必须按期归还,是信贷工作原则之一。它是根据信用活动的基本特征提出来的,是由信贷的性质和作用决定的。马克思在论述借贷资本的运动特征时指出:“货币作为资本贷放——以在一定时期以后流回为条件的放出货币——要有一个前提:货币实际上会当作资本使用,实际上会流回到它的起点”。如果信贷没有偿还性这个基本特征,信贷这个概念就不存在了。同时,银行信贷在偿还性的基础上,还具有连续周转的特点。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1984年第12期29-30,共2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