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集体企业贷款一直贯彻“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的原则,但在实际工作执行中,“主”、“辅”没有明确的界限,掌握尺度不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银行为了贯彻国民经济以国营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方针,进行了一系列必要的改革,放宽对集体企业的贷款政策,积极支持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这对促进城镇集体企业发展生产,搞活流通,方便群众,积累资金等,起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注意支持其发展生产的同时,却不同程度地放松了信贷管理,加之企业素质差,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1984年第12期31-32,共2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