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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信用社存贷业务和计划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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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用社是集体所有制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它必须一方面加强“三性”,发挥民间借贷作用,大力组织存款,融通农村资金,促进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巩固,支持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信用社作为社会主义的合作金融组织,就要遵循国家统一的金融方针政策,接受金融宏观的控制,特别是在当前由于国家财政困难、信贷收支不平衡的情况下,更应该加强对信用社资金的计划管理和存贷业务管理。
作者 王汉庚
出处 《上海金融》 1984年第7期21-22,共2页 Shanghai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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