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首告,是诉讼过程中告诉的一种形式,史籍中也称为“告奸”、“举首”、“出首”等,今天所谓告发、检举即与此相类。在早期满族社会中,首告颇为盛行,明金萨尔浒之战后,被执拘于后金的李民寏谈到:“胡俗好告讦。奴酋(指努尔哈赤——笔者注)不问曲直,只以先告者为信,故子而告父,妻而告夫,奴婢而告其主者有之。是以胡人之与他人言语者,必立傍证之人,然后始发言云。”这是一个浸透着封建法制思想和儒家道德观念的朝鲜士大夫。
出处
《历史档案》
1984年第2期83-90,共8页
Historical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