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以“双包”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已成为我国农业合作经济中的一种主要责任制形式。它的出现和所带来的明显经济效益,已得到社会普遍的承认。1983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这种分散经营和统一经营相结合的经营方式具有广泛的适应性,既可适应当前手工业劳动为主的状况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又能适应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对此,如何正确认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图从农业生产经营形式特点的角度,对家庭承包制作一点理论上的探讨。
出处
《农业经济问题》
1984年第5期9-13,共5页
Issues in Agricult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