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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金融服务社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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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我们对长春市金融服务社进行了初步调查。其主要情况和我们的看法如下: 金融服务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经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批准,长春市分行从去年四季度起,先后在二道、南关、宽城、朝阳四个区各试办了一个金融服务社。其中办得较早的二道社于1983年10月份开业。
出处 《中国金融》 1984年第11期17-19,30,共4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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