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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改税”并不改变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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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面实行“利改税”之后,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方面,产生了这样两个问题:(1)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纯收入依法纳税以后,余下部分全归企业,这种纯收入的分配形式与集体所有制企业一样。
作者 谢平
出处 《财经科学》 1984年第1期77-80,共4页 Finance &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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