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了对外开放政策。实践证明,这是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正确国策。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等十四个沿海港口城市,同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四个经济特区,作为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带,在利用外资、扩大对外经济和贸易合作,进行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的交流方面,实行特殊政策,采取灵活措施。这必然要给这些地区的银行工作带来新的课题,提出新的要求。
出处
《中国金融》
1984年第6期6-8,共3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