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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人均利润超额累进所得税——对利改税第二步的一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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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利改税第二步的目标,是由税利并存到彻底以税代利。彻底以税代利必须体现以下原则:1.在企业新增利润的分配上,体现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的原则。国家所得应能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和宏观经济决策所需资金。企业所得应能保证企业向国家交税后,建立五项基金所需的合理留利。2.调整由于种种客观因素,企业之间利润水平相差悬殊、留利水平苦乐不均的矛盾。
作者 董庆铮
出处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1984年第5期28-34,共7页 Journal of 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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