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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三段论推理中“四概念”错误的表现及逻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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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直言三段论推理简称为三段论,由三个直言(性质)判断组成。其中两个判断是前提,一个判断作结论。两个前提分解为四个概念,其中有两个是完全同一的概念;由于共同概念的媒介作用,一方面把两个前提判断联结起来,另方面把两个前提里的另外两个不同概念联结(或排斥)起来而推出结论。因此,一个直言三段论推理必有三个简单的直言(性质)判断分别作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必有而且只能有三个不同概念。
作者 关珠
出处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1984年第S1期52-57,51,共7页 Journal of 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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