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国家中,在无产阶级夺取了国家政权,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应用合作社的形式把农业经济引向社会主义轨道,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经济理论的发展和实践。认真回顾列宁领导进行的这项伟大实践,重温列宁关于合作制的论述,正确认识供销合作社在列宁合作制理论中的地位与作用,对于搞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处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1984年第5期1-4,共4页
Journal of Shan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