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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民家庭经济的两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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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广大农村实行了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就山西省晋城市来说,以“大包干”为主的农民家庭经济承包责任制,占整个农户和生产队的95%左右。这是目前我国农村的主要经营形式。这一经营形式的不断完善与提高,为我们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那就是,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家庭经济,它的性质如何?应如何支持农民家庭经济的发展?带着这些问题,通过对百户农民作了调查,谈一谈粗浅的看法。
作者 张郑生
出处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1984年第5期9-12,4,共5页 Journal of Shan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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