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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不能,不失为电影——观影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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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所不能”与“有所不为”有不少人说,电影是“无所不能表现”的。大至宇宙,细至人眼的瞳孔,它都能表现;从地球到月球,一“切”即达。不少文章更进而谈到电影具有镜头拍摄、剪辑以及声、光、色彩等多种造型手段自由结合运用的巨大可能性,等等。旨哉斯言!这的确符合事实。但是,“无所不能”不等于说电影就可以“无所不为”。电影要成为一种艺术,必须在“无所不能”面前学会谦虚,经得起诱惑,知道根据创作的需要,该表现什么,不该表现什么,做到“有所不为”。“非不能也,不为也!”
作者 余仲华
出处 《电影艺术》 1984年第9期24-27,共4页 Film 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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