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九一二年十月十四日,孙中山先生致电袁世凯,并通电各省都督及议会,宣告中国铁路总公司即日在上海开办。通电指出:“兹事造端宏大,猥承政府授予全权,尚赖各省声应气求,同心共济、庶几锲而弗已,功在不舍。”又说:“现在(本公司)规划程序,阶级有三:首宜立法,次乃筹款,终为筑路。……筹款一层,莫不视为最急。顾民国实行开放主义,地大物博,实不难吸收外资,本公司已与外国大资本家接洽,自可切实担任。
出处
《安徽史学》
1984年第6期67-68,66,共3页
Historical Research In An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