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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传授犯罪方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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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中规定:“传授犯罪方法,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由此不难看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已上升为一种独立的犯罪,是对刑法分则具体罪名的补充规定。
作者 段立文
出处 《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984年第2期35-37,1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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