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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新宪法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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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宪法通过了,我和全国各族人民一样,心情万分激动。高兴的原因,不仅在于我们庄严地行使了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的权利,还在于我们国家又有了一部合乎国情、顺乎民意的好宪法。解放前,在党的领导下,革命人民前赴后继,追求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1949年新中国诞生了,1954年中国人民制定了第一部自己的宪法。这是一部很好的宪法,巩固了中国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取得的胜利成果,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的方向。但是,在以后的一些时候,在某些方面宪法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十年动乱中,宪法公然遭到野蛮的践踏,法制精神荡然无存,人民已经得到的权利丧失贻尽。所以,当新宪法通过的时候,我们深深地感到。
作者 王光美
出处 《法学杂志》 1983年第1期4-5,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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