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们这样处理一起外孙代位继承的案件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九八○年三月,在和平公社沙子营村独居的张赵氏病重,自称继闺女的汪××(五十九岁,社员)将张赵氏接到自己家中进行护理。四个月后,张赵氏病故。临死前,张赵氏将座落在沙子营村的五间北瓦房的房证交给了汪××。不久,汪即去沙子营村将西头四间拆除,所得砖、瓦、木料变卖后得款五百余元,并拿走了部分家俱。张赵氏已故爱人张宝绪的三弟张宝诚(男,六十二岁,工人)得知后,即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声称:“
出处 《法学杂志》 1983年第3期48-49,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