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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办法是结为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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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个孩子判归谁才合适》一文中的两种意见,我认为都不合适。应该用调解的方法说服那对老夫妇和小红,让他们结为一家,即小红做老夫妇的女儿,小红生的那个男孩,就是老夫妇的孙子,这样双方的利益都能兼顾了。那对老夫妇无生育,如判给他一个女儿,又有孙子,也许会很满意;对小红来说,她母子得到团圆。
作者 吴盛尧
出处 《法学杂志》 1983年第3期56-57,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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