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略论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法律责任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于一九八三年七月一日起试行。实施贯彻《食品卫生法》对改善目前食品卫生工作状况,防止食品霉变、腐变、鼠染、污染、掺杂、掺假等,保证人人健康,起着积极促进和法律保证作用;对国营、集体和个体从事食品业的人员起着法律上的约束作用。
作者 孙广华
出处 《法学杂志》 1983年第6期18-20,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