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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水潭医院改革公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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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积水潭医院试行公费医疗改革。卫生局把医院合同单位的公费医疗费指标(每年每人30元)拨给医院,年终结余部分提取40%作为医院收入,60%转下年公费医疗开支。具体做法是:一、医院对医疗技术力量较强的单位试行“自管”,每年每人拨公费医疗经费27元给基层单位支配,医院同单位定期结帐,超支由各单位自己补贴,节余归本单位使用。对医疗技术力量较差的单位试行“代管”。
出处 《中国卫生经济》 1983年第4期31-31,共1页 Chinese Health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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