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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孙中山的一篇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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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笔者发现孙中山写的一篇英文自传,试译如下: “1895年10月,我在广州领导的起义,是必须在我国取得最终胜利以建立宪政的一系列事件之一。中国除朝廷官吏得以暴虐中饱私囊、依仗权势为非作歹者外,全体人民都支持我们。享受良好政治的美国人民,不会不理解中国本土的上万民众、流落他乡的成千异客何以怀有此种情感。中国各省皆有英国人称之为省督者,但却没有诸位所了解的法律。各省督抚自行私法,每个官吏的意志就是法律。
作者 莫世祥
出处 《学术论坛》 1983年第6期71-74,共4页 Academic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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