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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以一家一户作为经营土地的单位的长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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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一家一户作为经营土地单位的包干到户责任制,在我国究竟是稍纵即逝、为时不久,还是活跃几年,为其它形式所取代,或是存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广阔的道路,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实践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好,对稳定广大农民的思想,进一步完善责任制,促进农业起步翻番,是具有重要意义的。我国农民在实践中所创造的、正在不断完善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较好地解决了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的问题。
作者 余慈生
出处 《企业经济》 1983年第4期34-36,共3页 Enterprise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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