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为了适应当前城市工商企业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的新形势,贯彻落实今年一月人民银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精神,对银行的信贷、结算、现金管理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等提出以下八项改进措施,并在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试行。一、对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承包经营单位,在向银行开户、办理结算、申请贷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对领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集体户和个体户,可以在银行开立存款户;转帐业务较多的,可开立支票户。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独立核算的,在落实原欠贷款后,可凭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和承包合同办理开户手续。长途贩运的个体户和农村专业户,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可在外出地银行开立临时存款户,办理存款和汇款。在结算上。
出处
《中国金融》
1983年第5期13-14,共2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