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谈谈对技术贸易的征税问题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从1982年起,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外商)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而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有技术所取得的使用费,依照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当缴纳20%的所得税,通常称为预提所得税。为什么要征收这项税收?
作者 王选汇
出处 《财政研究》 1983年第4期36-42,共7页 Public Finance Research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