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适用法律是否要结合形势这一问题上,历来就有争论.一种意见认为,法律应当具有稳定性和严肃性,适用法律不能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否则就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法律的稳定性只是相对的,法律是由政策指导的,而一定的政策又是由一定的形势决定的,因此,在运用法律武器同犯罪进行斗争的时候必须注意客观形势,否则就不利于无产阶级的统治.毫无疑义,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我们只有正确地理解适用法律与注意形势的关系,才能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
出处
《河北法学》
1983年第3期7-10,共4页
Hebei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