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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地区各级人民法院加强民事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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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邯郸地区各级人民法院为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现全地区的十六个县、市法院已配备了执行员三十名.磁县、永年等十一个县法院还建立了执行组.实践证明,设立专门执行机构和实行审执分立有五大好处:一是建立专门执行机构,能统筹安排执行工作,便于根据案件的急缓难易分类排队,有计划地确定每个案件执行的先后顺序和配备相应力量。
作者 燕振科
出处 《河北法学》 1983年第2期50-50,共1页 Hebei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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