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科学地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集中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拨乱反正的伟大成果,表达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是建国以来最完备、最合乎我国国情的一部宪法.这部宪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整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对于全国各族人民的安居乐业,对于四个现代化的实现,都是不可缺少的法律保证.因此,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意义是特别重大的.宪法尊严,就是它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的不可侵犯性.具体地说,就是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它,它是一切机关。
出处
《法学评论》
1983年第1期4-6,共3页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