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古代中国的法律思想同政治、军事、经济、哲学思想一样,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引起的生产关系的急剧变化,出现了"百家争鸣"的活跃局面.从法律思想的角度研究,当时的"百家争鸣",主要是儒、道、法、墨的争鸣,当然也不能忽视阴阳、纵横、名、杂诸家的思想和主张.这种争鸣,始于春秋,盛于战国,终于秦汉.争鸣的实质是统治阶级中的各阶层、集团、派别,面对急剧变化的时势,提出彼此对立而又相互影响的、或者维护旧的统治秩序,或者建立新的统治秩序的思想、主张和见解.诚如东汉班固所言:"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
出处
《法学评论》
1983年第1期57-63,65,共8页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