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些学者认为:既然单个儿的语言符号,或者说词,可以有符号(sign)、意义(me-aning)、所指(denotatum)三个部分,那么从句子来说,也该有类似的“三位一体”:形式(form)、意义(meaning)、内容(content)。“内容”并不是句子的一个部分,跟语言无关,但是只有通过它才能理解直接现实,或者反映对直接现实的思想。而意义的存在只不过是一种公设;要是没有这种公设,我们就无法解释物质的(即语音的)符号与语言外的(extralingual)内容之间的关系。关于语言外的内容,他们用这样的一个例子来说明:
出处
《语文研究》
1983年第2期20-21,56,共3页
Linguist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