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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亿人民办事的总章程——谈谈宪草中的法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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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宪法修改草案序言的最后一段说:“本宪法记载了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人民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的职责。”这段话最明确扼要地说明了宪法的意义和权威。
作者 方今
出处 《政治与法律》 1983年第1期88-93,共6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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