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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榷盐制度述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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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宋初,沿五代以来的旧习,盐的专卖仅为地方政府所主持。《宋史》卷181《志·盐》上曰:“宋自削平诸国,天下盐利皆归县官,官鬻通商,随州郡所宜……尤重私贩之禁。”可见,盐利是地方财政之主要收入。宋太祖用武力统一了中国,对“自天宝以后……方镇握重兵,皆留财自赡,其上供殊鲜”的情况,当然是不能容忍的。
作者 张秀平
出处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3年第1期56-64,共9页 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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