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编辑部曾于八一年第三期发了《第三产业概念注释》。该文倒数二行第9—10两字“现象”应勘误为“观点”。同时,我们还收到了对《注释》的质疑。现把来信节登,供研究第三产业的同志参考。贵刊八一年第三期登载的《第三产业概念注释》,里面有不少不够完整、确切之处。第一产业“以农业为主”是对的,当然是广义的农业。副业中的采集业应当归入第一产业。关于“直接从自然界中取回产品的产业”这句概括,就不够严密。譬如开矿,采油都是这类的行业,但这些显然不属于第一产业。
出处
《科学管理研究》
1982年第2期16-16,共1页
Scientific Management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