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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要有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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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银行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必须坚持有借有还、按期归还、还本付息的原则。由于这种贷款是用于增添固定资产的,企业贷款后能够按照计划实现经济效益,这当然是好的;如果由于各种原因,贷款不能按照预期的要求实现经济利益,银行贷款的偿还性就得不到保障。因此,银行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除了必须坚持上述原则外,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同借款企业签订合同,并要求有关单位担保。
作者 郑允中
出处 《中国金融》 1982年第6期11-11,共1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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