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按劳分配理论讨论留下的一个难题是:按劳分配的“劳”究竟是指什么?我们在一篇论证按劳分配的基础的文章①中曾指出,按劳分配的“劳”应为实现了的物化劳动。这里,便展开讨论这一问题。劳动有三种不同的形态:潜存的、流动的、物化的。按劳分配的“劳”究竟为何种形态的劳动呢? 如果是潜在形式之“劳”,即按劳动者个人的体力和智力的状况进行分配,②那未就形成:彪形大汉、精明能干的人要比体弱笨拙的人得到的多一些。就象在农业生产队成立初期存在的情况一样:小伙子为全劳,
出处
《企业经济》
1982年第2期45-48,共4页
Enterpris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