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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恢复华侨存本付息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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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六十年代初,银行曾开办10年、15年、20年的华侨存本付息存款,储户一次存入3万元、5万元或10万元,由银行按月把利息交给存款人的家属,堪称方便。这种存款形式在福建。
作者 杨纪纲
出处 《中国金融》 1982年第14期36-36,共1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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