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国外保险,三十年来经历了发展——维持——再发展的过程。几年来,在三中全会以后一系列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下,使一度下降的国外保险业务又重新上升,新险种出现了大发展的势头。广东毗邻港澳,是全国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重点口岸地区之一,每年的进出口贸易额很大,自从中央实行经济开放政策,广东实施“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以来,对外经济往来的各项保险和远洋船舶保险业务均有较大发展。1981年我们承保国外业务保额36.8亿美元,收入保费1,821.8万美元,为年计划的122%。实付赔款561万美元,当年各险赔付率为30%左右。通过办理国外保险,促进了我国国际经济交往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为国家增加了外汇收入,支持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
出处
《中国金融》
1982年第10期40-41,共2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