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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好中短期专项贷款发展轻工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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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加快轻纺工业的发展,国务院决定从1980年起,在国家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措施费以外,每年由中国人民银行发放20亿元轻纺工业中短期专项贷款,用于轻纺工业老厂的挖潜改造和与之有关的改建、扩建工程,增加市场急需产品和扩大出口产品,使轻纺工业生产在国民经济调整期间有较大的发展。这是国家扶持轻工业所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是国家对轻工业的有力支持,受到轻工业企业的热烈欢迎。
作者 毛文凡
机构地区 轻工业部计划司
出处 《中国金融》 1982年第21期11-13,共3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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