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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产到户可以扩大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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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包产到户是适应我国部分地区现实情况的一种生产责任制形式。具体做法:就是在保持所有制不变,基本核算单位不变,定产部分统一分配的前提下,生产队以一定面积的土地包给社员户耕种,实行包工、包产、包费用,社员户完成包产任务后既从集体分得产品和现金,也可以通过超包产的途径取得收入。这样,户成了基本劳动单位。
作者 刘正芳
出处 《财经科学》 1982年第1期70-71,共2页 Finance &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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