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随着大包干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重视研究它的性质问题了。其性质究竟如何呢?马克思指出:“私有制作为公共的、集体的对立物,只是在劳动资料和劳动的外部条件属于私人的地方才存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265页)这就是说,一定的经济形式内部劳动资料所有权和劳动的外部条件的归属规定着它的性质。要确定大包干的性质,就有必要对其中这两方面的归属状况作一番考察。土地。初级社时期,采取的是“入股分红”的办法。
出处
《甘肃理论学刊》
1982年第2期21-24,共4页
Gansu Theory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