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80年4季度总行决定开办个体户小额贷款以来,我们根据总行关于对有营业执照、经营正当、有还款能力的个体户发放银行小额贷款的精神,先后为89户个体户开设了帐户,发放了58笔、13,590元小额贷款。其中单笔最高为1,200元,最低为60元,收回贷款189次,金额9,495元,今年六月底贷款余额4,095元。银行小贷具有金额小,周转快,灵活方便的优点,贷款发放后,对于搞活个体经济,扶植个体户的发展,方便群众生活,都具有明显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
出处
《上海金融》
1982年第9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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