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利用信托资金,开展小轿车租赁业务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最近市人行营业部利用信托资金购置了一批小轿车,委托市机电设备供应公司开展租赁业务,并用之于逐步替换各单位耗油较多的吉普车。每辆小轿车租赁费包括残值总金额为二万八千元,规定由承租单位在企业专用基金项目内分三年付清。第一年付租赁费九千八百元,第二年付七千八百元,第三年付六千四百元,三年后回收残值四千元即转让产权。租赁期间轿车产权为银行所有,但有关保险、养护、
作者 张宝荣
出处 《上海金融》 1982年第2期28-28,共1页 Shanghai Fina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