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焦作市郊区王褚信用社,是经农行省分行批准试行以超利润分成为主要形式的经济责任制的试点单位之一。近半年来的实践证明,这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在信用社集体经济组织中是可行的,给整顿农村金融基层组织,改变工作面貌,提高经济效益,探索出了一条新的路子。基本做法和主要效果王褚信用社的经济责任制,是以“包、定、奖”为主要方法,以“五联”为基本内容:在贡献上,联任务、联效率、联质量;在分配上,月度联奖(含浮动工资)。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1982年第4期32-34,共3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