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逐步建立起经济补偿制度,主动、合理、稳妥地发展保险业务,我县于1982年6月开始恢复保险业务。截止七月底,全县已有23个工商企业,积极参加投保,占应投保单位的54%,收取保险费58,200元,为四化集聚了一定资金,通过这一段的实践,我们认为要开展县一级的保险业务,必须作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大力开展宣传注重解决认识问题开展保险业务,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是国民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发展社会主义保险事业,就是建立一项比较科学,比较合理而又经济的补偿方法。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1982年第11期30-30,共1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