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从1949年到1978年,一共颁布过一个共同纲领和三部宪法。1949年颁布的共同纲领在建国初期曾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以后在1954年、1975年和1978年又分别制定了三部宪法。现在颁布的1982年宪法是我国的第四部宪法。 1949年建国时为什么不颁布一部宪法?因为当时条件不成熟,还缺乏三个条件:(1)大陆上的军事行动还没有完全结束;(2)土地改革还没有彻底实现;(3)各界人民群众还没有充分组织起来,长期的战争创伤还没有得到医治和恢复。因此当时只能制定一个共同纲领作为临时宪法。
出处
《法学杂志》
1982年第6期19-20,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