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谈《法律常识》课基本概念的教学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法律常识》的基本概念多且抽象,学生由于年龄小,阅历浅,接触少,抽象思维的能力不强,理解和掌握这些基本概念存在着不少困难,以法律知识来指导自己的行动更难,为此,我们在教学方法上作了一些尝试,其效果还是好的。一、以旧引新,推导新的概念。政治课教材有其内在的联系。
作者 黄逸
出处 《法学杂志》 1982年第5期43-45,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