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五、什么是诉设证据?它有哪些特点? 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是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要查明事实,必须靠证据加以证明。证明,就是人民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按照法定程序,运用证据来确定案件事实是否真实的一种诉讼活动。不管是当事人提供的,或者是人民法院收集、调查来的,凡能直接或间接地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都是证据。诉讼证据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即证据理论上所称的证据的客观性。
出处
《法学杂志》
1982年第4期62-64,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