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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图书馆应是全校图书资料情报中心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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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条例》总纲第一章明确提出了:“高等学校 图书馆是学校的图书、资料、情报中心,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它是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建国以来首次比较全面地、完整地阐明了高校图书馆的性质、作用和地位,完全符合我国高校图书馆在教育事业中客观发展规律的。为什么要提出高校图书馆应是图书、资料、情报中心呢?我们又如何来理解,并逐步达到这一要求呢?这是需要深入探讨和搞清的问题。众所周知高校担负着为四化建设培养人才和创造新知识的双重任务,人才的成长需要高水平师资力量,先进的实验设备和人类长期积累的知识财富。高校图书馆正是依据教学科研的需要搜集、整理和提供图书、资料。
出处 《图书馆建设》 1982年第S2期63-66,共4页 Library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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