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什么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相交换的产品仍然是商品?经济学界发表过很多文章,提出了各种论点,其中广泛流行并被一些教科书采纳的论点是:“社会主义所特有的物质利兴益系决定的”。按照这些教科书的说法,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是商品经济产生的条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分工是一般前提,两种公有制并存是主要原因,而在全民所有制内部又是由物质利益关系所决定的。我认为这种说法,不很确切。
出处
《当代财经》
1982年第2期35-38,共4页
Contemporary Finance and Economics